養魚先養水,保持良好的水質環境是水產養殖產業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在池塘養殖中投喂的飼料中氮、磷含量除小部分供給養殖魚類生長外,大部分在池塘中沉積,造成浪費和污染。同時國家對養殖污染越來越重視,2020年農業農村部發布農漁辦[2020]8號文件,開展了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其中將養殖尾水治理列為重點人物。原先養殖所用的水都是從河里抽上來,又直接排放到河里。現在經過分級處理,水質好了,養殖尾水可以循環利用了,減少了新水引用率,魚蝦交叉感染的病也變得少了!”已經建設尾水處理設施的養殖高興地介紹了養殖尾水治理帶來的好處。
隨著部分高污染,且尾水處理到不位的牛蛙養殖場和鰻鱺養殖場的關停、拆除,養殖戶已經開始意識到養殖尾水為養殖環境和養殖品種帶來的危害。
有機污染
水產養殖尾水中的有機氮和磷含量會隨著養殖密度的增加而增加,超量投喂的人工飼料、施放的有機肥料和生物排泄物等使池塘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質,溶解的有機物質是細菌的營養物,為致病菌的繁殖生長提供條件,增加養殖生物患病的可能。過多的有機物質分解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氣,使池塘易發生缺氧狀況水質易惡化,從而直接影響養殖生物的生長。
無機污染
水產養殖尾水中的無機污染物主要有氨氮、亞硝酸鹽、無機磷。如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不僅惡化養殖水域環境,而且會導致魚類、蝦類、貝類等的爆發性疾病,甚至大面積死亡,養殖產品質量和產量下降。
因此,養殖生產不僅需要采取科學的投喂和管理,還需做好池塘尾水處理工作。
“五大行動”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開始的同時,農業農村部篩選了5項典型尾水處理技術模式解決尾水排放不達標的問題。
“流水槽+”尾水處理模式
該模式是在池塘、稻田(非基本農田)田埂或環溝中集中或分散建設標準化養魚流水槽,與池塘或稻田形成一個閉合的良性生態循環系統,實現“一水兩用、生態循環”。水槽外部配有池塘,水槽面積與池塘面積之比約為1:5,在池塘中可種植水葫蘆、大薸等用于凈化水質的植物。另外建有集污池,通過吸污裝置將養殖水槽末端污物移至集污池,經過植物凈化和篩網過濾后進入最后的集水池,循環利用。
人工濕地尾水處理技術模式
該模式通過在人工濕地上建立人工水生態系統,利用內基質、植物、微生物等協同作用,經過物理、化學、生物三重處理,達到去除或消減尾水中污染物的目的。人工濕地分為表面流人工濕地、潛流濕地以及溝渠型人工濕地,可單獨或組合應用,構建人工濕地—水產養殖復合系統。多級人工濕地尾水處理技術的應用,可實現養殖尾水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
集中連片池塘養殖尾水處理技術模式
該模式對養殖尾水進行多級處理后再循環利用或達標排放。尾水設施總面積占養殖總面積較大的應建立“四池三壩”,處理工藝流程主要包括:“生態溝渠—沉淀池—一級過濾壩—曝氣池—二級過濾壩—生物凈化池—生物濾壩—潔水池”;養殖投入較少的品種,可采用“四池兩壩”的治理模式,實現養殖尾水的生態化處理。
工廠化循環水處理技術模式
通過對養殖尾水進行物理過濾、生物凈化、殺菌消毒、脫氣增氧等系列處理后,把養殖尾水中的有害固體物、懸浮物、可溶性物質和氣體從水體中排出或轉化為無害物質,并補充溶氧。工廠化循環水處理技術模式是使全部或部分養殖尾水得以循環利用的處理技術。
池塘底排污尾水處理技術模式
通過對傳統養殖池塘進行升級改造,實現殘餌糞污收集及尾水達標排放。在養殖池塘底部修建排污設施,將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含殘餌、糞便等有機顆粒廢棄物的尾水排出池塘,經處理后進行資源化循環利用或達標。
每種模式都有各自的優劣之處,不同的養殖環境、模式、品種,對應尾水處理的方法也不盡相同。只有好的模式,沒有固定的模式。
國家出臺政策之后,地方也積極加大水產養殖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出臺經濟激勵政策,推動行業污染防治水平提升。以典型帶動全行業進步,評估推出水產養殖業污染防治先進示范模式,并做行業推廣。并且江蘇省出臺新的池塘養殖尾水排放地方標準,(DB32/4043-2021)2021年8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細化了排放要求,比國家標準更為嚴格。
目前養殖專家一致認為目前普遍存在養殖尾水超標排放污染環境的問題,這也是各個養殖品種產業能否持續發展的最大隱患。同時建議養殖戶對待尾水超標排放這件事,不要等無路可走時再被動去做,投入并不一定大,但效果肯定有,因地制宜,各有千秋,行不行只有做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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